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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民政部关于开展四川汶川大地震救灾期间社会组织接收捐赠情况统计工作的函》(民管函 [2008]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进行统计和填写,将统计表格及材料于2008年6月30日前送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并发邮件到zgmjzzcjh@163.com,同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xuehuiguanli@cast.org.cn。
附 件:关于开展四川汶川大地震救灾期间社会组织接收捐赠情况统计工作的函 社会组织接收捐赠情况及志愿服务人数统计表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