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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解京津冀大气污染压力加快我市农村煤改电工程的建议
2018-07-02 10:59:57   编辑:刘仲利

  我市推进天津市农村煤改电工程,是落实习近平主席“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环保工程和民生工程。我市启动的煤改电工程,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然而,煤改电工程推进落实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为此,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建立与危房改造工程相匹配的电采暖设备添置标准

  由政府实施并启动“农村危房改造+电能清洁取暖”工程,依据实施方案中的危房改造等级来设定房屋电采暖设备的添置标准。一是对D级住房的重建住宅,采用发热电缆、电热膜、壁挂炉、碳晶板材料等分户电采暖或电锅炉集中供暖模式,使电采暖设备充分发挥优势,从源头上解决D级住房的电采暖设备普及问题;二是对C级住房的局部修缮住宅,增加电采暖设备,作为采暖补充,同时利用峰谷分时电价,降低居民取暖的运行成本。

  二、出台天津市电采暖市场规范细则

  在标准制定、售后服务、市场监督上下功夫,按照“准、高、实、新”的工作准则强化电采暖市场治理。一是依据不同电采暖产品类型制定相应企业标准。从设备材质、功率、散热量、储能效果、升温速度等方面严格规范电采暖生产技术;强制规范厂商外包装标识,包括生产商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相关标准认证、执行标准编号等基本信息。二是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售后服务规范体系。依据国家三包规定确定电采暖设备的保修时间与保修范围,依据设备所在地确定故障修复时间,设立零部件维护储存库。三是实行电采暖设备企业登记制度和电采暖设备业绩择优公示制度。鼓励生产、销售、安装电采暖设备的企业在津登记;将符合企业标准,售后服务水平、投诉及处理情况在同类产品中表现较好的电采暖企业信息公布到政府服务网站上,为用户选择电采暖提供信息帮助。同时,在服务网站上开辟监督信箱,鼓励电采暖用户和经营者共同参与维护电采暖市场秩序。

  三、健全电采暖优惠补贴政策导引体系

  针对“煤改电”供热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建议实施以下优惠政策:一是根据不同电采暖设备,实施市区两级政府补贴制度。对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居民,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进行整体补贴,对室内管道购置及安装费用结合实际进行相应补贴,两项补贴限定最高额度;对采用蓄热式电暖气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可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较大额度补贴,其他电采暖设备可由财政按照居民购买的一定比例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在采暖期根据电网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按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优惠,并在平段将居民用电划分等级,电价逐级递增,鼓励和引导用电居民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打造创新链和研发机制,推动电采暖设备升级和智慧服务

  综合运用资金支持、技术联盟、产学合作等形式打造内外协同的电采暖设备创新研发机制。一是对电采暖设备领域的科技型企业进行调研细分,发布我市煤改电重点推荐企业名单,对接各区政府煤改电工程;建立电采暖设备重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研发专项资金,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二是成立天津市电采暖设备技术联盟,编制天津市电采暖设备的产品生态标准,实时发布国内外最新电采暖技术动态,为企业自主创新研发提供绿色导向。同时,加强与京冀两地合作,提高我市电采暖产业技术水平,培育示范企业和龙头企业,打造采暖绿色环保产业。三是搭建天津市高校与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鼓励高校与电采暖设备领域的科技型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电采暖设备技术信息交流、交易与评估咨询,为我市电采暖设备技术创新提供服务支持,促进电采暖设备企业转型升级。

(调宣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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