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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的对策建议
2018-07-02 10:59:57   编辑:刘仲利

  一、现状和问题

  从创新资源配置的视角看,创新资源分布不平衡与创新主体对外部资源需求,是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的客观基础和动因;创新资源跨主体、跨地域流动是促进区域协同创新的主要动力,具体表现为知识扩散、技术转移、创新合作、资源共享等不同模式;充分实现区域协同创新的直接表现,关键在于创新资源要素的充分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区域创新生态和配套体制机制。

  近年来,京津冀在政府、园区、企业、院校等不同层面的互联互通、区域合作持续加深,产业合作模式更加多样化。但总体来看,创新资源要素不均衡、合理优化配置和跨地区流动不畅、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相对薄弱、区域协同创新生态欠缺等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京津冀创新资源高度密集但分布不均、梯度差异明显,彼此间资源互补性较强,这些都为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提供了基础条件与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从技术转移、合作与资源共享等资源配置的典型模式看:三地间技术交易活跃度差距过大、有效对接不充分,北京地区技术输出首选长三角地区,津冀并未因区位优势占得先机;地区间合作项目、载体建设较多,但取得实质性合作成效尚需时日;资源服务网络虽已各自初具规模,但仍面临科技基础资源开放共享等共性难题,且彼此间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地区间资质互认、标准对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保障制度也需完善。

  相比之下,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在区域协同创新方面较为成熟,有一些值得借鉴之处,突出体现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更加完善,有明确的规划、协议和会商工作机制作为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突出,对创新资源要素的“饥饿感”更强,更有利于通过技术转移、合作等方式加速创新主体间的资源协同;科技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健全,有相对成熟的平台载体、服务网络和运作机制;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活跃,为促进资源有序流通和有效配置提供居间服务等。

  二、对策建议

  鉴于上述现状和问题分析,我市应立足京津冀创新资源布局特征,以促进创新资源对流对接、有效合作和开放共享作为主要抓手,合力推进技术、知识、信息、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带动区域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一)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促进机制

  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联席会议”等政府会商/合作机制,设立常态化的信息互通渠道,综合运用宏观规划、专项计划、调控政策、法规制度等决策手段促进跨行政区域间资源统筹整合、对接对流与合作共享;健全资源共建与利益分享机制,健全产权、技术、人才、信息等区域创新要素市场;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评价、资质互认等对接,为高端创新人才跨地区合理流动、重大创新成果和项目异地转化、创新条件平台异地开放共享等扫除障碍;探索多元化创新资源投入机制,探索跨行政地区共建共享创新资源的可行模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服务资源配置和平台网络建设。

  (二)促进创新资源流动和有效转化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源头”,聚焦大院名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落实转化法及地方层面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项目,从科技计划体系上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围绕产业链贯通创新链,鼓励企业牵头、跨区域联合院校实施的组织模式;完善区域性技术转移支撑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相关技术转移人才、机构和金融保障机制,提高技术成果在区域内转移转化的能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承接能力,鼓励通过科技人才有序流动带动资源流通。

  (三)引导产学研合作带动资源互补

  将大院名校的“辐射”溢出效应、领军企业的“旗舰”引领作用、小微科技企业的“群聚”合力、科技服务组织的“众联”优势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机构联合探索产业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中心等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外包、众包、并购等方式,探索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带动区域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和成果产业化。

  (四)鼓励优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探索有利资源开放共享的管理机制创新,健全配套的激励、评价、监督、绩效考核措施索,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后补助、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异地开放共享;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和科研条件平台共建共享,依实据同等享受财政奖励、补贴政策;探索突破地方、部门协作壁垒,整合创新资源共享服务的联盟化组织,探索优质科技资源平台的跨区域资质互认等共享协作机制;建立“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科技资源数据中心”,健全科技资源信息备案、公开和定期更新机制,尽可能扫除信息不对称障碍;引导创新资源供需双向有效对接,采取行政统筹和奖补刺激相结合的策略,依法明确科技资源共享内容、标准、程序、责权利,建立单位和人员绩效评估、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采取政府购买、财税补贴手段拉动市场需求,贯通科技资源(服务)供需渠道,活跃科技服务市场,降低企业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成本开销。

(调宣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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