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落实市委和中国科协有关要求,加强科协系统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汇聚科技界智慧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形成科技创新智库的关键带动效应和广泛社会影响,依据市科协《天津市科技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市科协启动2024年科技智库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1.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智库型专业研究机构和组织;
2.能够坚持以高质量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集思汇智、聚力资政,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决策咨询队伍,形成高质量科技战略研究成果,为我市科技创新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认定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
2.具有明确发展目标。有科技智库建设方案或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3.具备运行条件。具备必要的工作场所、研究经费和研究人员等运行基本条件,具有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
4.具有专业优势。具有特色鲜明、长期稳定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智库负责人在该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深造诣,核心研究团队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承担或参与国家或我市科技相关专题研究、联合调研、第三方评价等任务。报送的《科技工作者建议》《决策咨询专报》或研究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优先。
三、认定程序
1.单位自主申报。智库申报单位在线填写《天津市科协科技智库申报书》,向市科协提出申请。
2.业务部门审查。市科协战略发展部进行初步审查。
3.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审议。战略发展部提交市科协常委会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审议。
4.党组会审批。
四、有关安排
1.请智库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天津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同时将下载打印的申报书原件一式二份、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行条件、决策咨询成果、品牌活动等)复印件一份,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协战略发展部。
2.市科协按条件和程序认定后,市科协将为天津市科技智库颁发牌匾。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协战略发展部 刘振信
联系电话:27121489
附件1.天津市科技智库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天津市科技智库在线申报指南
附件3.天津市科协科技智库申报书(样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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