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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天津市科普中国·百千万行动
支持项目的通知
2018-12-14 08:53:00   编辑:刘仲利

各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天津市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支持各区科普信息化建设,有效推动科普中国在全市应用落地,切实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市科协开展了2018年度天津市科普中国·百千万行动项目申报。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市科协决定,支持天津科技馆报送的“领导干部科普中国e站”等11个建设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安排

  1.签订项目任务书。请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任务书(任务书模板见附件2),并于2018年12月5日17时以前报至市科协科普部。完成项目任务书签订后,市科协拨付项目资金。

  2.开展项目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启动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应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

  3.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将项目结项书(结项书模板见附件3)、项目总结、项目绩效台账(台账模板见附件4)、绩效佐证材料清单报至市科协科普部。项目验收材料报送时间不晚于2019年4月15日17时。市科协将会对试点项目进行验收核查。

  二、工作要求

  1.项目材料处理规范。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任务书、结项书填报说明要求,认真进行填报;项目总结、项目绩效佐证材料清单和相关文字材料要符合公文处理规范,具体规范请参考《市科协公文版式标准》(见附件5)。

  2.项目实施过程规范。项目承担单位须妥善保存经费往来相关单据、绩效佐证材料,以备市科协及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检查。

  3.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单位,须以书面文件形式向市科协科普部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分析项目进度滞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经同意后,按照市科协科普部整改意见完成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项目启动时间晚于2019年2月28日的、项目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延期超过3个月的、经市科协验收核查认为项目实施不合格的,均视为未完成项目任务,收回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取消有关评优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李杉

  联系电话:27121418  27111200

  通信地址: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政编码:300041

  电子邮箱:tjkxpjb@126.com

  附件:1-2018年度天津市科普中国·百千万行动支持项目名单

           2-天津市科协项目任务书(科学技术普及类)

           3-天津市科协项目结项书(科学技术普及类)

           4-项目绩效台账

           5-市科协公文版式标准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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