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天津市科普品牌工程试点项目的通知》(津科协〔2018〕72号)的安排,市科协科普部组织该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天津市科普品牌工程试点项目结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星期四)。
二、结项要求
(一)结项材料
1.天津市科协项目结项书
按照结项书填报说明填报,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章齐全,填报内容不得空项、不得随意调整结项书格式,相关项目须与签订的任务书相一致。
2.天津市科普品牌工程试点项目总结
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和运行效果,注重收集汇总项目成果案例,用数据说话,用案例说话;总结内容应详略得当,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总结格式须按照《市科协公文版式标准》的有关要求撰写;应结合总结内容同时报送照片3—5张,须单独报送,不要插在总结文档中,要求大小在2兆以上,标题为图片说明。
3.天津市科普品牌工程试点项目绩效台账
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合同、实物财产、财务往来票据等相关文档、物品须妥善保存,以备市科协和财务、统计部门核查。本次结项工作中,须报送上述绩效台账,不需要报送相应实物。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至市科协科普部;电子版发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照片只需要电子版。
(二)结项延期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完成结项工作,逾期按未完成项目任务处理,追回全部项目经费;有特殊情况的,须及时向市科协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延期结项。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李杉
联系方式:27121418 27111200(传真)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政编码:300041
电子邮箱:tjkxpjb@126.com
市科协科普部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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