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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学会改革试点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6-15 16:10:59   编辑: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推动学会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部署,发挥在科协事业发展中具有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持续推动天津市科协所属学会改革工作围绕改革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创新学会服务机制和工作方式等重点任务深化落实,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持续激发我市科技社团的内生动力,按照2018年度学会工作安排,根据《市科协关于推动落实所属学会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津科协学〔2017〕67号)文件精神及《天津市科协学会改革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市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学会改革试点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按照学会改革工作安排,2018年4月市科协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天津市科协学会工作会议暨学会改革工作培训班,指导市级学会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破解学会改革难题,逐条解析并明确《学会改革任务》20项改革内容的工作标准。本项目设置旨在按照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有效推进改革落实,择优确定在已完成6项“学会改革基本任务”和4项“换届学会须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选择性开展5项“创新学会服务机制和工作方式”改革任务的学会为试点学会,给予资助支持形成典型经验。

  二、资助标准

  本项目资助计划支持12-15个学会改革试点,每个学会改革试点支持3-4万元。每个试点学会应开展并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5项“创新学会服务机制和工作方式”改革任务。

  三、组织程序

  各学会要积极组织申报,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工作。书记、理事长及负责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在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重大意义基础上,将此项工作作为学会年度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项目申报阶段,市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专人统一接收该项目申报阶段材料。项目执行阶段,由学会学术部负责联系相关试点学会的工作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全程开展指导、监督、检查、管理、验收等工作。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学会必须已经完成6项“学会改革基本任务”,并达到《学会改革任务分解表》所要求的工作标准。

  2.当年换届的学会和上一年度申请延期换届的学会必须在换届后申报,市科协将根据已掌握情况进行核实。

  3.申报学会需在10项“创新学会服务机制和工作方式”中,根据学会具体工作情况,自主选择开展其中5项改革任务进行申报。

  4.申报学会在申报表中自主对5项改革任务进行资金匹配。对照工作标准已纳入市科协当年其他资助项目的改革内容,如党建示范、学术交流、人才(院士)项目、继续交流、科学普及、课题研究等,可以作为已进行的5项改革任务之一进行申报,但不进行资金匹配,市科协也不再重复资助上述相关任务;未纳入当年资助的上述项目,可以进行资金匹配,市科协将在资助支持时进行通盘考虑。

  5.凡2017年度资助项目未完成或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学会,不得申报本项目资助。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学会应按项目要求填写资助申报表。相应的电子表格可在天津公众科技网www.t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同时对照《学会改革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标准,报送能够证明“学会改革基本任务”已完成的佐证材料。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

  3.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全部报送,否则按申报材料不完整处理。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申报单位和“学会改革试点项目”。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联 系 人:杨泉、崔建兵

  联系电话:27122522

  E-mail  :tjskxxhb@126.com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    编:300041

  附件:1.学会改革任务分解表

        2.天津市科协学会改革试点项目资助申报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13日

(学会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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