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科协〔2018〕50号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集团公司(局)科协,各高校、企业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厅〔2017〕73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8〕13号)要求,现将《市科协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N+1”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科协加强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N+1”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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