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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科协2019年度学术活动
和人才工作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04 13:56:16   编辑:

市科协各所属团体,学会联合体,各区、高校、企业科协,在津两院院士,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依照《天津市科协学术活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术活动项目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推选院士候选人与院士服务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院士服务经费管理办法》),市科协决定启动天津市科协2019年学术活动和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市科协计划围绕重点学术交流、党建强会和科技人才服务工作等方面,设置重点学术交流活动党建强会计划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两院院士学术活动、院士专家驱动行等5类具体项目。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可参考《天津市科协2019年度学术活动和人才工作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各申报对象可按照《指南》的要求申报各类别项目;凡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市科协所属团体不得申报。

  (二)除天津市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外,申报资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同一单位相同类别的项目申报不超过2项;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本市举办,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天津科技工作者之家等现有会务资源。申报项目须在2019年内启动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

  (四)同一项目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再申报市科协本年度其他资助,一经发现,市科协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五)未完成2018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资助。

  三、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各类项目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资助申报表(可从天津市科协官网下载);

  2.各类项目中已明确申报截止日期的,不再另行通知,明确需要另行通知的,请各单位及时关注后续有关通知;

  3.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全部报送,否则项目申报无效。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类别的名称,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评审

  按照《学术活动项目管理办法》和《院士服务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予以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指南》

  电子邮件:tjskxxhb@126.com

  地    址: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    编:300041

  附件:天津市科协2019年度学术活动和人才工作项目指南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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