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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国际学术交流
平台培育计划”资助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29 15:46:14   编辑:

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科协,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驻津单位),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影响力的提高,根据《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津人才〔2018〕1号)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培育计划资助范围及申请条件

  计划于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在我市主办或主承办的自然科学类国际性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津单位、非外资)、科技团体均具备基本申报资格。且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或科技团体科研实力学术影响力处于国内领先,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有较为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资源;

  2.有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专项经费(不少于本平台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并具备相应的会议组织和接待能力;

  3.学术交流应依托国家或天津市重点学科,以及在全国同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内容为当前世界科学技术的前沿、热点课题,或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二、平台培育计划类别及资助数额

  (一)A类活动

  1.由我市科学家经过积极争取获得主办权并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或论坛,申请单位为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

  2.由我市企事业单位或科技团体牵头组织的多边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或论坛,申请单位为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

  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规模不少于100人,参会外国学者须来自3个以上(含3个)国家,外国学者不少于10人(不含港、澳、台学者),大会报告专家不少于10人;会议论文集收录高水平论文不少于50篇,其中部分(或全部)论文被国际权威检索机构收录。

  (二)B类活动

  由我市企事业单位、科技社团发起并组织,与国外相应科研机构、大学或其他高水平机构联合举办,涉及前沿科学领域,外国学者人数为8人以上(不含港、澳、台学者)的双边或多边自然科学类学术研讨会。

  对有连续性,且已举办一届以上并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优先予以资助。

  平台培育计划本年度确定10个左右的国际学术会议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A类活动每项不超过50万元、B类活动每项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渠道

  (一)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协共同推荐本区平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

  (二)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研究领域平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

  (三)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本单位平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

  (四)各有关单位(局级单位)推荐本系统和本单位平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

  同一平台培育计划申请只能通过一种渠道进行推荐,从多种渠道推荐将直接取消申请受理资格。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平台培育计划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天津市科协。

  (一)纸质材料

  1.申请单位申请报告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天津市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

  3.拟邀请参会国外学者名单(含国籍、性别、年龄、学术专业领域、单位、职务等基本要素)1份。

  4.会议经费预算1份(若会议已列入申请单位财务预算,请同时提供经费匹配证明,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5.外事管理部门国际会议批件复印件1份。

  6.如为申请B类活动资助,提供科技合作协议书(中英文)复印件1份。

  7.申请相关其他附加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中2、3、4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五、申请及审批工作主要程序

  (一)组织申请和推荐

  各推荐单位根据申请条件和类别审核并择优遴选推荐本地区、本单位平台培育计划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协提交申请材料。

  (二)形式审查

  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为有效申请,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

  (三)专家评审

  市科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资助名单。

  (四)社会公示

  对平台培育计划建议资助名单及有关材料在市科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终止该申请审批程序。

  (五)确定资助项目

  经公示无异议的平台培育计划建议资助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平台培育计划资助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高端引领、面向前沿、主题鲜明、注重实效原则,严格申请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二)申请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申请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平台培育计划资助实行项目管理,获得资助申请方须与市科协签订项目任务书,并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

  (四)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注重对外交往中意识形态的把握和审核,杜绝发生意识形态问题隐患。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  爽

  联系电话:27126427

  电子信箱:kxgjjlpt@126.com

  地    址: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和平区和平路287号218室)

  邮    编:300041

  附件:天津市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

  附件电子版请在市科协网站(www.tast.org.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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