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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2019-04-09 09:26:53   编辑: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委办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80号)要求,201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于5月19日至26日举办。届时我市将举办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活动,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

  2019年5月18日至25日集中举办,18日(星期六)上午举办科技周开幕式和主场活动,部分活动全年开展。

  (二)主题

  智能时代 科技强市 全域科普

  (三)主要内容

  1.全面启动全域科普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全域科普,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部署,构建“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展示科技创新成果、体验美好生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科技成果惠民等群众性科技活动,凸显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市民科学素质,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2.大力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普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智能科技产业的部署,积极开展智能科技科普活动,普及人工智能知识,增强全市融入人工智能发展大势的主动性,营造全社会支持智能科技创新与智能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成功举办。

  3.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就。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重大专项成果,特别是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彰显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成效,促进公众了解、体验、分享科技创新成果。       

  二、开幕式和主场活动

  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开幕式和主场活动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办。

  (一)开幕式

  开幕式于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9:00在梅江会展中心登录大厅举行,包括科普教育基地授牌,聘任天津科普大使,启动科普天津云平台,表彰科普竞赛获奖者等内容。

  (二)主场活动

  主场活动于5月18日在梅江会展中心N4展厅全天举行。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团体、科技型企业等进行科普服务展示,举办智能科技展、专家论坛,青少年人工智能科技教育成果展、京津冀青少年机器人表演赛等。参加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的参展单位,普遍开展与所展示的智能科技产品、技术、应用场景相关的科普活动。

  三、主要活动

  科技周作为全市群众性科技活动品牌,在举办主场活动和市级示范活动的同时,各区、各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科技型企业同步开展各类特色科技活动和基层科普活动。

  (一)市级示范活动

  1.开展天津市人工智能科普主题征文、演讲活动。围绕“未来智能社会”主题,组织市民和青少年从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与学习、人工智能与工作生活等方面入手,畅想智能科技前景和智能生活场景,不断提高市民对人工智能的理解和认识。

  2.召开人工智能科技教育研讨会。组织专家、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代表进行交流研讨,为我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人工智科技教育、培育智能科技人才建言献策。

  3.开展人工智能知识基层普及活动。推荐宣讲专家、编印人工智能科普材料、组织巡回宣讲,各区、各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工智能教育、展示和基层科普活动。

  4.推进科技教育进党校、进课程。建成市委党校领导干部高新技术体验中心,通过组织院士报告、人工智能科技成果展示与体验互动等活动,拓展我市领导干部科技视野,提升科学文化素质。

  5.开展人工智能科普媒体联合行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展人工智能知识教育和科技周活动宣传。

  6.举办“人工智能与科幻”论坛。邀请国内著名科幻作家开展讲座、座谈活动,解读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提高智能文化的社会关注度。

  7.举办“筑党性、求新知、做表率”领导干部论坛。举办系列高端科技报告,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科学文化素质。

  8.开展科学前沿科普宣讲活动。邀请参加图灵奖获奖者论坛的专家开展科学分享与传播活动。

  9.举办青年科学与艺术大讲堂系列讲座。通过“科普天津·科学大家话科普”暨“遇见未来”等论坛讲座,促进科学与艺术的交流与融合,探究科普工作创新。

  10.召开天津市科普场馆协会成立大会暨天津科普联盟发起大会。团结全市科普教育场馆成立协作组织,共建共享科普资源,推动我市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

  (二)各区、各系统重点活动

  各区、各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科技型企业,要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科技活动。有关单位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活动,如实验室开放、科普教育基地授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中国航天日天津主场活动、核安全科普等活动。各区科技周主场活动,要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协调联动。各科普教育场馆、科普基地要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并加强多媒体传播。

  (三)基层科普活动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科普活动的组织指导,针对科技创新和民生服务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将科普活动主动融入各级各类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之中,科普服务要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营造全社会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讲科学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区、各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科技型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科普资源共享,调动基层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节俭办活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科技周活动的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区、各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科技型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第33届科技周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填写《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活动备案表》(附表1)、《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附表2)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科技周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联系组织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活动现场,主动报送活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重视发挥新媒体优势,以互联网为平台,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两微一端”作用,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周活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将从中遴选重点活动,向全社会进行宣传,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通报。请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活动总结》(附表3)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报送至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李杉 张晓晨

  联系电话:27121418  27111200(传真)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邮政编码:300041

  电子邮箱:tjkxpjb@126.com

  附表:  1.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活动备案表

                  2.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3.天津市第33届科技周活动总结

  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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