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学会,各区、集团公司、企业、高校科协:
前期,市科协下发了《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预通知》,各单位按预通知要求展开了有关准备工作。日前,市科协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7号),并与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共同拟制了评选推荐的通知,会签后尽快下发。为抓紧推动评审推荐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二、关于报送的有关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既有非涉密推荐又有涉密推荐的单位须出具非涉密推荐和涉密推荐两份推荐情况报告。
2.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质版一式12份,其中原件4份,复印件8份;
(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
(4)非涉密推荐提供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推荐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推荐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
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并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两个领域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可提交涉密(不超过机密级)材料;涉密推荐材料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单独报送。其他领域(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提交的材料不得涉密。有此类情况的,请提前与市科协组人部联系。
上报表格和推荐书请在市科协网站www.t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0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科协有关部门,快递邮寄的,请务必确保4月22日前寄达,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邮政编码:300041。
附件:关于推荐第二届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补充通知
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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