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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2-04-02 21:17:19   编辑:岳桐树

各区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有关人民团体宣传部门,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党委宣传部门,市科协所属学会,有关企业科协: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按照中宣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2〕11号)要求,现决定在我市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力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宣传展示、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1.广泛动员。3月下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区各系统各有关单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抗击新冠疫情、服务乡村振兴等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2.组织推荐。3月下旬至4月下旬,各区各系统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开展本区本系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主动融入本区本系统本单位迎接党的二十大宣传工作大局,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做好活动预热;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曾获得过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可继续推荐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受本次推荐名额限制,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1)推荐方式

  ①各区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推荐本区的候选人。

  ②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宣传部门按照党的工作归口关系推荐本系统、本单位的候选人。

  市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通过教育系统推荐,市管企业通过国资系统推荐;不在教育系统的市属高校和不在国资系统的市管企业,均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推荐。各驻津单位通过归口管理的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

  ③工青妇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分别推荐各领域候选人。

  ④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统筹协调各驻津部队推荐候选人。

  ⑤市科协所属各学会从本学会会员中推荐候选人,各企业科协从本单位推荐候选人。

  (2)推荐程序

  ①拟推荐候选人要经民主推荐过程,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候选人基本简介、廉政情况、主要事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②4月28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材料报送天津市科协调宣部。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原件1份、电子版1份;《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2份、电子版1份;推荐人选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原件1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和感人事迹的视频,视频为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本活动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市科协官网(www.t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3.遴选发布。5月上旬,“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办公室对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各主办单位相关领导与专家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遴选出20名2022年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经市科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联合发布2022年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名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从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中择优推荐10名作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区各系统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未当选2022年天津市及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的,作为2022年本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最美科技工作者”。

  4.宣传展示。5月中下旬,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在我市主流媒体陆续宣传发布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联合媒体组织开展本区本系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宣传,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将“最美科技工作者”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展示;用好用活新媒体,大力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我市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5.深入学习。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创新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感人故事,讲实科技界优良学风建设的累累硕果,讲透科学家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深刻内涵,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健全科技工作者“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密切科技工作者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推荐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面向基层。各区各系统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不推荐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中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要侧重挖掘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统筹协调。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区本系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坚持原则。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4.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

  六、组织联络

  联系单位:天津市科协调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  洋  27123077   13920398518  

  电子邮箱:skxdxb@tj.gov.cn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300041)

  附件1: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2: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汇总表

  附件3: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分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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