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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科协2022年度学会学术 项目申报和重要学术活动征集的通知
2022-05-13 15:22:34   编辑:岳桐树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学会联合体: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推动学会学术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市级学会综合能力,根据2022年度工作安排,天津市科协决定启动2022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申报和重要学术活动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学术项目申报

  2022年度市科协计划围绕学会能力提升、学术交流平台搭建等方面,设置一流学会建设引领项目和学术年会重点交流活动项目,分别面向不同申报主体进行资助。

  (一)一流学会建设引领项目

  项目内容:为加强学会建设、提升学会能力,支撑学会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市科协拟支持一批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学会,通过项目引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发展效能,推动学会深化治理改革、推进学会健康发展。

  项目选题:围绕推动学会持续发展,改革治理体系、优化组织结构等开展研究,不断增强学会综合实力;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伦理治理等要求,开展综合交叉、前沿高端、有影响力的重点学术交流活动等。

  申报主体:2021年市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估星级学会

  申报条件:每个学会限报一项

  (二)学术年会重点交流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紧密结合我市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资助一批聚焦基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举办的跨行业、跨学科的高端学术交流、品牌性学术交流、特色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结题时,须提交有针对性、操作性、时效性强的研究报告、科技建议或论文集等材料。

  申报主体:市级学会、学会联合体

  (三)申报条件

  1.凡未参加2020年度年报工作,未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未做好2022年度工作计划,受到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或被市科协通报并处于整改期内的学会不得申报。

  未完成2021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2.申报资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申报活动不超过2项。

  3.同一项目不得变相以其他任何形式再申报市科协本年度其他资助或成果,一经发现,市科协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4.申报的活动项目必须在本市举办,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天津科技工作者之家。申报项目须在2022年内启动,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盖章扫描成PDF版,于5月20日前发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邮箱(tjskxxhb@vip.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在主题中标明“申报单位+活动名称”。

  2.市科协学会学术部是项目实施的组织单位,按照学术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公示后,予以资助,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3.各申报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申报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新型肺炎疫情的影响,组织实施时要稳妥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

  联 系 人:庞雅稚

  联系电话:27126427

  电子邮件:tjskxxhb@vip.126.com

  二、重要学术活动征集

  为充分展示宣传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的学术活动,进一步扩大市级学会学术影响力,打造市级学会学术活动品牌,现面向各学会征集2022年市级学会重要学术活动计划和京津冀学术活动计划,并在市科协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

  请各学会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谋划好2022年各类学术活动,认真填写《重要学术活动统计表》和《京津冀学术活动统计表》,并于5月27日前反馈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郭琳

  联系电话:27122522

  电子邮件:tjskxxhb@vip.126.com

  附件1.天津市科协学会学术项目资助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市级学会重要学术活动统计表

  附件3.2022年市级学会京津冀学术活动统计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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