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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民阅读工作“有法可依”让书香润津城
2024-01-05 10:53:59   编辑:岳桐树

  《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是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举措,对推动书香天津、文化强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我市全民阅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书香天津建设,天津市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图书馆、农家书屋、城市书吧、阅读新空间、实体书店等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专家学者、阅读推广人分批分类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向公众普及《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用法治力量汇聚读书能量,进一步涵育城乡阅读风尚。

  推动各区建立健全区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村(社区)书屋书吧为基层服务点的三级总分馆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旅游景区、银行、商场、宾馆、餐饮等场所设置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打造便利可及的公共阅读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此外,围绕“书香天津”全民阅读品牌,每年上半年在“世界读书日”前后将举办海河书香节,组织开展经典诵读、好书荐读、青少年“津彩阅读”、图书漂流等系列推广活动;每年下半年举办“书香天津·读书月”,组织开展农民读书节、青少年读书节、书香之家交流会等推广活动。定期举办“书香天津·惠民书展”等图书展会。开展“书香之家”“优秀读书少年”“悦读之星”“示范书屋书吧”“最美实体书店”“优秀阅读推广人”等系列评选活动。大力推广和组织各类乡土阅读活动。

  与此同时,丰富出版产品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推出一批重点主题、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等精品出版物。鼓励出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以及体现本市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出版物。鼓励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做好“中国好书”“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优秀老年人出版物”“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津版好书”等推荐工作。

  推动全民阅读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打造具有推广、交流、激励和分享等功能的“书香天津”阅读活动平台。拓展互联网+书屋、互联网+书吧模式,推进图书数字资源、阅读信息服务资源、公共阅读服务平台等共建共享,推广运用数字图书馆、电视图书馆、自动售(借)书机、数字阅读设备及其他全民阅读设施。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阅读、有声阅读、视频阅读、云课堂等多媒体阅读活动。

  全民阅读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长期性的活动,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全民阅读,让阅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追求,让书香成为天津的靓丽风景和文化标识,人人因阅读而成长,家家因阅读而幸福,城市因阅读而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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