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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0-02-19 15:49:45   编辑:岳桐树

  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按照市普法办印发的《天津市“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级机关普治办决定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要通过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开展疫情防控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宣传中央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

  3.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国境卫生检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

  4.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全社会坚定信心,众志成城。要把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2.落实普法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单位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既要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公益普法,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全市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3.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充分利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北方网津门普法专栏、天津司法“两微一端”、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动机关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在线法律知识竞赛。

  4.注重宣传实效。要强化以案释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让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防控工作的有序有力。要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单位职能出发,创新工作方式,严格履行市防控指挥部的疫情防控要求,不搞聚集性宣传学习,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机关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此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级机关普治办。

  联系人:宋 悦      

  电 话:15122959532

  邮  箱:tjsjjgxcc@163.com

  天津市市级机关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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