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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科协创建文明单位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19 17:21:25   编辑:岳桐树

  市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科协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天津市科协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贯彻落实。请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照市科协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举措,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22日

  天津市科协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推进市级单位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中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通知》(津文明委〔2018〕6号)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提高科协机关建设水平,促进工作规范提升,市科协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各项任务,参加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将市科协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的市级文明机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天津市科协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建军

  副组长:李刚

  成员:边守川、周子刚、侯建国、朱光、王婉莹、王黎明、刘振信、赵洪韵

  调宣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市科协机关思想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做好创建管理。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推动科协系统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三)做好基础建设。加强科协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加强科协系统诚信建设、文明素质养成、法治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和优美环境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科协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党组领导下进行,每年2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科协成立市科协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由市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卢双盈任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日常组织领导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根据《天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的3个测评指标、12个测评项目的34条测评标准,组织各部门细化工作项目和计划安排,形成《市科协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一级工作任务指标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基本要求。

  (三)组织创建工作实施。一是召开各创建部门单位创建工作研讨会,部署各部门单位任务一级指标下二级工作指标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安排和责任分解。二是统筹创建工作项目和计划安排,编制《市科协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部门单位任务台账》和《市科协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一览台账》。三是建立市科协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分类档案,建立各部门单位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档案。四是对照创建标准,形成工作机制,同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逐项抓好《市科协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一览台账》的分解任务和工作落实,保证创建工作高效开展,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四)阶段任务安排。6月份启动市科协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实施工作,9月份初步构建完成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体系,并取得初步成果,11月份取得明显成效,汇总创文成果,并通过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申报文明单位。

  (五)强化考核监督。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纳入市科协内部绩效考核,做好监督检查,常抓不懈,确保工作方案和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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