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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
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020-05-20 17:00:34   编辑:岳桐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在我市科协系统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弘扬科学家精神,改进学风作风,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市科协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将《意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在科协系统做出安排部署。

  (一)常委会、全委会进行重点学习。将《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常委会、全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专项学习内容,并对科协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二)市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率先进行学习。要把学习鸿忠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批示作为市科协党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将学习贯彻《意见》纳入市科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点内容。市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组织专题学习,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

  (三)在科协系统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活动。部署市级科技团体和基层组织,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科协党建的重要学习教育内容,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开展深入学习活动。

  二、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行动

  着眼于贯彻落实转变作风改进学风各项具体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和学风作风得到实质性改观,组织开展弘扬科学家行动。

  (四)开展学风道德宣讲行动。开展学风道德宣讲行动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技局,共同组织各高校、科研院所、新经济组织、中央驻津单位等,集中开展天津市大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推动我市各高校和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活动,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各单位形成宣讲活动和日常教育、动态监管相结合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长效工作机制。

  (五)开展坚守科研诚信、制定自律公约行动。会同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社科院等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科研诚信自律公约,严格处理科研失信行为,对举报受理、调查程序、职责分工、处理尺度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动员从事科研工作的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制定本单位的科研诚信自律公约,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科研人员、教师、青年学生等的科研诚信教育,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人才评奖等事项前核查科研诚信情况,明确科研失信调查处理制度与措施。动员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工作,帮助科研人员熟悉和掌握科研诚信的具体要求,引导科研人员自觉抵制数据造假和科研剽窃行为。

  (六)持续推进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积极争取中国科协支持,推进我市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作,深度挖掘老科学家心系祖国的感人事迹和科学精神,把在津科学家的宝贵科研财富和精神财富发掘出来,保护起来。

  (七)扩大“共和国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宣传影响。组织好“共和国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我市项目《侯德榜》《杨石先》的改进提升工作,推动话剧面向广大高校教师、科技工作者和青年学生进行公演,向我市老科学家致敬,深化科学家精神教育。

  (八)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系列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采访我市老科学家、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设置新闻媒体专题、网站专栏、杂志专版,宣传科技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身上爱国奋斗、建功立业新时代的科学家精神。

  (九)组织科学家精神“七进”行动。深度挖掘整理我市老科学家代表人物和他们的感人故事,编辑制作展板内容,向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军营推送,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乡村、进网络。

  (十)组织弘扬科学家精神专题座谈会。以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大事要事为节点,组织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专题座谈会,组织老中青科技工作者代表,畅谈科学家精神,交流学习贯彻《意见》心得体会,勉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秉持科学家精神,改进作风学风,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砥砺奋进。

  (十一)举办科学家精神专题报告会。组织老科学家、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开展事迹宣传报告会活动,面向所在系统和单位干部职工、青年学生、广大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家精神教育宣传,通过面对面交流,切身感受科技工作者身上的优秀精神品质,增强科学家精神宣传效果。

  三、实施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工程

  着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持续开展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夯实基础,实施实施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工程。

  (十二)实施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融入工程。结合科协工作实际,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纳入全域科普工作部署,纳入文明建设安排,纳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十三)建设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科学家精神专题教育馆,推动建设我市老科学家风采在我市重要场馆进行展示。在科技馆、科技工作者之家、博物馆、档案馆等场馆和教育基地开设科学家精神宣传展示项目。加强科普教育基地科学家精神内容建设。

  (十四)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作品创作工程。组织科普工作者和文化领域创作人员,开展科学家精神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围绕我市优秀科学家的典型事迹和感人精神,着力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创作形式多样的优秀宣传作品。

  (十五)实施科学家精神媒体传播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组织发动我市媒体广泛开展科学家精神宣传活动,在主要媒体设立专栏、版面和专题,在重要时段推出专题宣传内容,在社会开展全媒体公益宣传,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切实提供有力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该项工作作为科协系统重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和文化部门单位,大力推动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十七)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对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我市文化建设和全域科普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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