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国家药监局《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与反馈工作,2026年10月13日,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天津市核学会放射性药物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放射性药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召开。市药监局相关监管负责同志,市核学会秘书长、放射性药物专业委员会主委、核医学专业委员会主委,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放射性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共 20 余名代表参会。市药监局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市药监局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考虑,重点就上位法依据调整、多部门协同监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药品追溯制度引入、生产许可管理、新增储备与运输专章、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说明。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关联审评审批、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条款踊跃发言、深入研讨,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建议。
此次研讨会搭建了政产学研医协同交流平台,形成了覆盖放射性药品注册、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监管及法律责任等各环节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市药监局将会同市核学会逐条梳理、深入研究,及时汇总报送国家药监局,为条例科学修订贡献天津智慧、提供天津实践。
(学会学术部 市核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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