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市科协制定了《天津市院士工作站、院士专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据此开展了原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重新认定工作。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认定为天津市院士工作站。现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市科协反映。
联 系 人:市科协企事业部 田静
联系方式:27114778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300041)
附件:原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拟认定为天津市院士工作站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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