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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科协2023年“科创中国”天津行动项目的通知
2023-05-10 10:39:54   编辑:岳桐树

各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体系建设,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市科协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科创中国”天津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科创中国”建设项目

  1.科技活动(项目编号:20230101)

  (1)工作内容:开展科创服务,促进建立校企握手通道,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2)活动形式:产业创新论坛、产学融合会议、供需对接会等推动产学研合作、助力科技创新创业的科技交流活动,“科创中国”各区行、园区行、民企行等深入科研生产一线的科创服务活动,以及其他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的活动。

  (3)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2万元/项,16项左右。

  (4)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5)申报主体:区级科协(无独立账户的可与本项目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2.“科创中国”平台天津分中心运营维护(项目编号:20230102)

  (1)工作内容:对“科创中国”平台天津相关单位需求进行梳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对接服务。承担单位需具有相关工作条件和工作经验。

  (2)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4万元,1项。

  (3)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4)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等。

  3.“科创中国”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团(项目编号:20230103)

  (1)工作内容:组织专家团队到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经济薄弱村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对小站稻、三辣、优质蔬菜果品等特色农产品发展进行技术咨询,为都市型农业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承担单位需具有相关工作条件和工作经验。

  (2)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5万元,1项左右。

  (3)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4)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等。

  4.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服务(项目编号:20230104)

  (1)工作内容:协助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整理,组织会务相关工作。承担单位需具有相关工作条件和工作经验,并签订保密协议。工作时间不低于120个工作日。

  (2)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4万元,1项。

  (3)项目周期: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4)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等。

  (二)海外人才离岸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和海智工作项目(项目编号:20230205)

  1.工作内容:服务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建设。

  2.活动形式:国际学术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人才项目对接会、海外站点建设等。

  3.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10万元,1项。

  4.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5.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等。

  (三)企业科协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30306)

  1.工作内容:承办天津市重点产业工程师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高研班,并开展面向企业科协和企业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活动。

  2.活动形式:培训、交流研讨和咨询服务等活动。

  3.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7.5万元,1项。

  4.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5.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等。

  (四)工程师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30407)

  1.工作内容:聚焦信创、智能制造等我市重点行业,组织专家和工程师到有关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承担单位需具有相关工作条件和工作经验。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组织梳理重点产业需求40项,专业技术评估8项、企业技术诊断8项。

  2.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2.5万元,3项左右。

  3.项目周期: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4.申报主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等。

  二、申请资格

  1.曾承担过“科创中国”相关工作、实力较强、信用良好的单位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上一年内被市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上一年内有未按要求完成市科协资助或委托项目情形的。

  三、项目资助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市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接到资助通知30天内,入选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任务书,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4.签订项目任务书后,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市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四、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市科协负责对入选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入选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市科协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自行保留发票复印件已备后续延伸审计)。

  3.入选项目执行单位有义务配合市科协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延伸审计等考评工作。

  五、申报方式及期限

  2023年5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纸质一式4份报至市科协科创部,逾期不予受理(仅报送电子版材料无效),电子版(pdf和word版,文件名称格式:项目编号+申报单位)请发至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雅宁、沈天桔  电话:27114778、27121449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创部  300041

  邮  箱:skxqsyb@tj.gov.cn

  附件1:天津市科协“科创中国”天津行动项目资助申报表

  附件2:天津市科协项目任务书

  附件3:天津市科协项目总结报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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