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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科协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09 15:30:03   编辑:岳桐树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学会联合体: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推动学会学术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市级学会综合能力,根据2023年度工作安排,天津市科协决定启动2023年度学会学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3年度市科协计划围绕学会能力提升、高水平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评价、科学决策咨询等方面,设置一流学会建设引领项目和专精特色活动项目,分别面向不同申报主体进行资助。

  (一)一流学会建设引领项目

  项目内容:为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提升学会服务能力,支撑学会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市科协拟支持一批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学会,通过项目引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发展效能,推动治理改革、推进健康发展。

  项目选题:围绕推动学会持续发展,改革治理体系、优化组织结构等开展研究,不断增强学会综合实力;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伦理治理、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等重点任务要求,开展综合交叉、前沿高端、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等。

  申报主体:2022年市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估星级学会

  申报条件:每个学会限报一项

  (二)专精特色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紧密结合我市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资助一批聚焦基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举办的跨行业、跨学科的高端学术交流、品牌性学术交流、特色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全域科普向纵深发展,支持一批聚焦智能制造、信创技术、生命科学和医学、新能源新材料、地球科学等领域,聚焦成果应用、安全生产、健康生活、低碳减排、防灾减灾、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乡村振兴等主题科普活动;支持学会根据自身工作基础和资源禀赋,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选树宣传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团体标准研制、科技志愿服务、科技伦理教育等专项工作,不断打造专精特色学会活动品牌。

  申报主体:市级学会、学会联合体

  申报条件:每个学会限报一项

  二、申报条件

  1.凡未参加2022年度年报工作,未提交2022年度工作总结,未做好2023年度工作计划,受到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或被市科协通报并处于整改期内的学会不得申报。

  未完成2022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2.申报资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申报活动不超过2项。

  3.同一项目不得变相以其他任何形式再申报市科协本年度其他资助或成果,一经发现,市科协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4.申报的活动项目必须在本市举办,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内举办。申报项目须在2023年内启动,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盖章扫描成PDF版,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项目类型+活动名称”,于8月11日前在市科协社会团体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uehuixueshutj.com,账号:学会中文全称,密码:默认123456,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对应通知下回复

  2.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将按照学术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予以资助,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联 系 人:庞雅稚

  联系电话:27126427

  附件:天津市科协学会学术项目资助申报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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