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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18:34:00   编辑:岳桐树

各区、高校、企业科协,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更加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表彰在国家和天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经批准,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十六届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1.天津青年科技奖获奖者20名。

  2.天津青年科技奖提名奖获奖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正式受聘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在编科技人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历届天津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三、提名渠道和名额

  1.各区科协开展提名工作,可提名本区候选人4名;

  2.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可提名候选人6名;

  3.各市属高校科协可提名候选人4名,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可提名候选人6名;

  4.各副局级医院可提名候选人3名;

  5.各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驻津单位、科研院所可提名候选人2名。

  四、提名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各区拟提名的候选人,由区科协征求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意见后提名上报。

  6.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7.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8.同一申报人选只能通过一种渠道进行推荐。从多种渠道推荐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9.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和提名单位减负,候选人和提名单位在提名阶段仅需在线填写有关内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请候选人注册“天津市科协人才项目管理系统”(https://www.xuehuixueshutj.com/tjcastssshttglptindex/login),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提交至提名单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2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天津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3.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天津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

  4.提名单位需使用本单位“天津市科协人才项目管理系统”账号登录系统,并于2024年3月12日12:00前在线完成提名工作。候选人提交截止时间以提名单位要求为准。

  5.拟获奖人选产生后,由市科协通知提名单位提交获奖人选的纸质《天津青年科技奖提名表》(2份原件,由系统生成、打印)。

  六、组织领导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牵头,会同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联合设立天津青年科技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津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评审工作,对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市科协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各提名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第十六届天津青年科技奖提名工作。

  七、注意事项

  第十六届天津青年科技奖拟获奖人选,直接获得参与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天津地区)评审的资格,无需另行提交申报材料。

  八、联系方式

  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联系人:施琳琳            电话:18622485115

  附件1:天津市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附件2:天津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附件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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