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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天津市第38届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2024-04-15 16:06:26   编辑:岳桐树

各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市委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市级学会,各高校、企业科协,各在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天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关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焕新,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城市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4〕31号)部署要求,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将共同主办天津市第38届科技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和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4年5月19日—6月1日,各区、各系统科技周活动同期举办,部分活动全年开展。

  (二)主题

  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三)主要内容

  1.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各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科技创新取得的重大成就。要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解读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等方面的重大科技政策和举措。

  2.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科普场馆(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平台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宣扬活动,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教材进课堂,持续开展系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宣讲活动。要以“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工程师奖”“最美科技工作者”“时代楷模”“大国工匠”等为抓手,引导社会各界运用展览、微视频等方式和各种文艺创作、表演等形式,讲好我国、本市科技工作者爱国奋斗故事。要切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围绕“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出相关重点报道,打造精品栏目,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宣传。

  3.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各区各部门要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相关部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品牌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七进(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同步组织开展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主场活动。5月19日,在天开高教科创园举办天津市第38届科技周主场活动暨天津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场活动。现场举办启动仪式,为优秀科普基地、天津科普大使、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获奖作品、全国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聘书和奖牌。演出科学家精神舞台短剧《医之大者—朱宪彝》。邀请有关部门、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天开高教科创园展示中心。组织市纲要办成员单位、各区、全国和市级科普基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市级学会、科普产业联盟、科普全媒体机构和天开高教科创园内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等在天津科技广场举办“天津科普嘉年华”活动,吸引市民朋友和青少年走进天开高教科创园,感受全域科普氛围,激发创新活力。

  (二)市级重点活动和区级示范活动。遴选一批市级重点活动和区级示范活动。重点示范活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新质生产力、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防灾减灾、食品安全、健康生活、中医药、科学健身、急救救护、农业农村、垃圾分类、自然资源、城市规划、国防教育、生物安全、水情教育、计量科技、知识产权、青少年科技教育等群众需要、喜闻乐见的主体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要服务国家“双减”部署,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和主管部门要把举办科技周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服务“十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作为繁荣科技事业、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践行天津科技周设立的初心,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平台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开展工作,以举办科技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和科学普及宣传,努力形成鼓励创新、促进和谐、科学发展的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将科技周纳入5月份宣传工作计划,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市级重点活动、区级示范活动和有特色的基层群众性活动,组织专家访谈和刊登有关文章,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党领导科技发展的英明决策、伟大成就和科技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各区、各部门、窗口单位、科技文化场馆和地铁、公交等移动传媒加大对科技周活动的宣传力度,安排播出科技周有关的内容。各单位所属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幕等配合宣传科技周活动。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区、各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杜绝铺张浪费、摆谱走秀,让科技工作者得实惠、让人民群众有收获,切实提高活动实效和满意度;防止商业炒作,反对弄虚作假。社会各界、各有关单位发挥自身特色优势,针对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各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安全、卫生、医疗保障、意识形态等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做好推荐备案。一是全国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推荐。请各单位优选推荐“全国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最佳时间段:5月25日—6月1日),并于4月14日17时前将《2024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将遴选优质活动报送科技部,申办全国“轮值主场”活动;二是天津市第38届科技周重点活动备案。请各单位于4月28日17时前,登录“智慧科协—全域科普协同管理中心”(https://smart.tast.org.cn/kp),进入“天津科技周活动管理”,对重点活动和区级示范活动进行备案。市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将从中遴选市级重点活动和区级示范活动。

  (五)做好活动总结。一是单项活动总结。请单项活动举办单位于6月24日前,登录“智慧科协—全域科普协同管理中心”(https://smart.tast.org.cn/kp),进一步完善信息、填报单项活动总结;二是各区、各系统、各单位整体总结。请各区,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委办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各科普基地于6月24日前将本区、本系统、本单位科技周整体活动总结报送至指定邮箱。市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活动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表现突出参与单位和人员名单报请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表扬。

  四、联系方式

  (一)天津市科技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铮   张 威

  联系电话:27121418  27128948

  电子邮箱:skxkpb@tj.gov.cn

  (二)“智慧科协—全域科普协同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 楠

  联系电话:15102258901

  附件:全国科技活动周特色群众性科技活动推荐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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