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科协 学会学术 科学普及 决策咨询 人才服务 创新服务 科协“十大” 预决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天津市科协2025年度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16 08:50:36   编辑:岳桐树

各市级学会,各区、高校、企业、园区科协,在津高端人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术交流氛围,助力津内外高水平专家服务我市科技创新,立足我市学科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打造特色学术活动品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工作安排,市科协决定启动2025年度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5年度市科协计划围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评价、科学决策咨询等方面,设置高端人才学术活动项目和学会特色活动项目,分别面向不同申报主体进行资助。

  (一)高端人才学术活动项目

  项目概况:支持我市各级科协组织及有关单位邀请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来(在)津出席学术活动,指导我市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支持我市杰出人才等高端人才紧密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和我市创新发展需求,举办或出席各类高端学术活动,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专题报告或决策咨询等,以扩大人才学术影响力。

  资助额度:每项资助2万至5万元

  申报主体: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区、高校、企业、园区科协,高端人才所在单位

  申报条件:每个单位限报2项

  (二)学会特色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聚焦基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低碳科技、资源循环等领域举办的跨行业、跨学科的高端学术交流、届次性学术交流和特色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学会开展的特色科普活动、科技成果评价、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团体标准研制、科技志愿服务和科技伦理教育等专项工作,不断打造学会特色活动品牌。

  资助额度:每项资助1万至3万元

  申报主体: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

  申报条件:每个学会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凡未参加2024年度年报工作,未提交2024年度工作总结,未做好2025年度工作计划,受到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或被市科协通报并处于整改期内的学会不得申报。

  未完成2024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2.申报资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是该项目的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

  3.同一项目不得变相以其他任何形式再申报市科协本年度其他资助或成果,一经发现,市科协将取消其获资助资格。

  4.申报的活动项目必须在本市举办,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内举办。申报项目须在2025年内启动,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报表,于4月30日前提交PDF盖章文件,文件命名为“活动名称-申报单位-项目类型”。市科协所属学会在信息管理平台对应通知下回复,其他单位发送至邮箱tjskxxhb@vip.126.com。

  2.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将按照学术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予以资助,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联 系 人:庞雅稚

  联系电话:27126427

  附件:天津市科协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申报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15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1996-2017 津ICP备1300406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762号 
推荐浏览器:IE7.0,FIREFOX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