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全域科普工作责任部门),各市级学会,各区科协,各高校、企事业科协,各在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天津市推进全域科普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
二、时间
2026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天津市推进全域科普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解读国家、天津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科技强市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科普方式,丰富新质生产力科普场景,加强基础研究成果科普,引导公众及时认识、理解、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充分展现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夯实科技基础支撑、努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发挥区域协同作用。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加强与对口支援地区的科普文化交流,搭建交流对话平台,通过科学传播作品展演展播展示等方式,促进区域间科普工作互鉴互助,推动实现共同发展。
四、主要活动
(一)天津市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举办2026年天津市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集成各方优质资源、汇聚多方创意,综合运用多种艺术形式,打造具有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群众性的天津市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展示我市科技创新和全域科普成果。主场活动将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公众播放。
(二)系列主场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优势,举办一个主场活动,突出本区域或行业特色,示范带动本地区本系统重视科普、参与科普,掀起科普活动热潮。
(三)行业特色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系统动员,围绕相关领域、特定主题,组织开展品牌性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增进公众对行业科技的理解和认识。
(四)科普报告话前沿。动员科技工作者、行业专家,面向青年科技人才、青少年、老年人、产业工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开展前沿科普报告,聚焦基础研究和新质生产力,解读新技术、新成果。结合实际,搭建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交流平台,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五)科普阵地探未来。动员科技企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改进科技成果的科普化展陈方式,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课堂、生产线等,打造更具场景感的科普“星火馆”。动员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文化场所、公共场所等,应用新技术推动展陈升级,举办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鼓励各类场馆、基地开展联合行动,设计主题体验路线,开展打卡、探馆、研学等活动,探索科普促进新型消费的内在潜力。
(六)千万IP创科普。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优质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动员科技工作者、大学生、科普工作者等参与科普创作和传播,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热爱科学的生动局面。发布科普内容和相关活动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
(七)科学文化进基层。广泛动员学会、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科技科普志愿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推动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展览、讲堂、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互动游戏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全国科普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和推进全域科普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开放协同,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区科协认真履行全域科普牵头单位作用,用好组织化、社会化、网络化手段,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联动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全域科普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2026年7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可填写《2026年天津市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推荐重点体系活动或特色亮点活动,扩大优质科普的联动传播和示范效应,市科协将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8月10日起,各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供公众了解参与。
(四)做好总结,示范推广。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并于2026年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活动结束后,市科协根据全国整体活动安排,采用适当形式开展总结交流,供各方学习互鉴。
联 系 人:市科协科普部 李 铮 刘 君
联系电话:27128948 27121418 27111200(传真)
电子邮箱:skxkpb@tj.gov.cn
全国科普月平台
联 系 人:杨宝海
联系电话:010-63581772
附件:2026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
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