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协,各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国科协科普部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园区(企业)星火科技馆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设字〔2026〕5号),决定开展2026年园区(企业)星火科技馆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市科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试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企业)星火科技馆工作定位及目标
(一)工作定位
园区(企业)星火馆是指依托产业园区、企业的现有基础设施、场所,立足自身科技资源禀赋,集聚各类社会资源,具备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文化传播功能,面向公众开放,展示产业技术原理、研发制造流程、产品应用场景等内容,突出产业科普、工艺科普、工业文化和工匠精神宣传等科普服务内容的场馆。
(二)工作目标
依托科协组织体系与资源,为园区、企业开发科普资源、培育科普队伍、开展科普活动等方面提供保障服务,支持其更好地发挥科创与科普相结合功能,实现社会服务能力与园区企业品牌声誉双提升,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科普新生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市园区、企业。优先支持场所基础好、科普资源丰富、科普意愿强、能切实开展科普服务、建有科协组织的园区和企业,确保试点建设实效。
(二)申报条件
参与试点培育的园区、企业应为星火馆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支持。应保障的基础运营指标为:开展科普展示或服务的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50㎡;年对外开放天数不少于100天;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服务公众不少于5万人次/年;针对星火馆工作人员开展科普业务培训不少于4场/年;组建园区(企业)科普志愿服务队,培养科普讲解员不少于3名。
三、服务支持与管理
(一)支持方向
支持园区、企业依托自有场所,深度挖掘行业企业核心技术、制造工艺或产业链背后的科学原理和社会价值,展现产品背后的尖端科技和产业创新故事,面向公众服务,发挥其科普功能。
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造科普服务场景、提供园区(企业)科普导航服务、提供规划咨询服务、支持科普服务队伍建设、汇聚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活动等。
(二)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园区(企业)星火馆试点工作,发布试点园区(企业)星火馆名录,提供有关资源、政策等支持。市科协负责做好全市园区(企业)星火馆的组织动员、建设实施、督促指导和总结推广等工作。区科协负责做好辖区内园区(企业)星火馆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各园区、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与计划并认真组织并完成各项工作。
(三)绩效评价与动态管理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将择期组织试点工作绩效评价,并与后续支持安排挂钩。园区(企业)星火馆实行动态评价、奖优罚劣机制。对于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长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除名,不再享受相关资源支持和品牌推介。
四、申报程序
(一)园区、企业申报
申报参加试点工作的园区、企业认真填写《园区(企业)星火馆试点推荐信息表》《园区(企业)星火馆开放承诺书》《拟选场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3、4),于2026年7月23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试点申报材料(含盖章的PDF版和WORD版)。
市科协直接联系的企业科协,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津科技馆科创服务中心。其他园区(企业)科协,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科协;各区科协梳理汇总各区申报情况,填写《园区(企业)星火馆试点推荐名单》(见附件2),并按优先顺序排序,连同推荐的园区(企业)申报材料,于7月24日前报送至天津科技馆科创服务中心。
逾期或未按程序要求报送的,视同放弃。
(二)审核认定
市科协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问题的报送中国科协。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结合书面材料,经专家评审后确定试点名单。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科学技术馆科创服务中心 张 弛 28228311
电子邮箱:tjkjgkcb@126.com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 刘 君 27121418
附件1.园区(企业)星火馆试点推荐信息表
附件2.园区(企业)星火馆试点推荐名单
附件3.园区(企业)星火馆开放承诺书
附件4.拟选场地基本情况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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